《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优惠

发布时间:2021-04-02 19:14: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坚持预防为主、防控扑救相结合,抓实抓细责任措施,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坚决防范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要求,结合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特别是机构调整改革后,部门职能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应急厅会同省林草局起草了《应急预案》,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先后4次征求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州(市)党委、州(市)政府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到修改意见建议200余条。修改完善后,形成《应急预案(送审稿)》经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3月29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增加了主要任务、处置力量、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了分级响应启动条件,对信息报送、响应措施、火场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和物资储备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共分为9个部分:一是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二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5个方面任务。三是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四是处置力量。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五是预警和信息报告。对预警等级和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六是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省级层面应对工作进行了细化。七是综合保障。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八是后期处置。对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作了规定。九是附则。明确了预案演练、管理、更新工作要求。另外,《应急预案》包括1个附件,为省级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总体来看,《应急预案》既与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云南省“1 4”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充分衔接,又紧密结合全省“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边境火灾频发、地形复杂处置难”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

三、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是关于成员单位调整。根据云政办发〔2021〕8号文件规定,将原来的20个省森防指成员单位调整增加为24个,并明确了具体职责。同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制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对照《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公安部负责同志担任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规定,增加省公安厅负责同志为省森防指副指挥长。

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扑火力量的协调衔接。根据中央要求,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飞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由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协调衔接。

三是关于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参照国家层面响应的启动条件,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结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发展规律及全省工作经验,主要考虑人员伤亡、火灾持续时间、过火面积等因素,对启动条件作了明确。达到启动条件的,分别由省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指挥长和省应急委主任决定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在具体工作中,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等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经分析评估后,可对上述启动条件酌情调整。

 

相关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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