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工作组赴云南调研极端灾害救灾救助工作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优惠

发布时间:2022-08-16 16:51:09

7月20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督促基层应急部门在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确保极端条件下救灾防范工作的真正落实到位,8月1日至4日应急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工作组到云南调研极端灾害救灾救助工作落实情况。

工作组听取云南省救灾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在全省极端天气救灾救助专题视频会上,传达了应急管理部党委决策部署和做好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有关要求,指导推动各级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细化各项救灾举措,更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省各级应急部门分管领导和救灾工作人员500余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工作组先后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开展调研,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救灾救助责任落实台账、深入物资储备库及隐患治理点、集中安置点、倒房重建现场检查,了解检查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受灾群众领取救助款物等情况。就改进应急部门在极端灾害条件如何保障灾区群众需求,如何扎实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应急部救灾司综合处副处长刘伟对我省落实极端灾害情况下救灾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相关要求,一要从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教训中汲取教训;二要对基层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建设、避险转移、灾情会商、灾情报送、救灾资金管理、救灾物资前置落实、灾害演练、救灾捐赠、救灾救助宣传及倒房恢复重建等方面要结合各地自然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探索适合本地救灾救助工作方式和方法;三要最大限度地保障极端条件下救灾救助工作的真正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自然灾害保险制度,更好地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做实应急人的责任,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安心。

省应急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相关同志,红河州、文山州、弥勒市、丘北县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