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领域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优惠

云南省应急管理领域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4-04-03 09:22:00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的通知》(财资环〔2023〕45号)下达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14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补充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持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二是及时补充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持续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升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效率,有力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指导、帮助各地开展项目,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8月4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通知》(云财资环〔2023〕101号),将140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至有关部门和州(市)。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际执行1261.312万元,项目执行率为90.1%。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落实《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规定,资金全部用于补助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开设防火隔离带,动用扑灭火队伍,租赁飞机等大型灭火装备和航站地面保障,租用灭火所需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购置租用扑救装备、物资设备等费用支出,资金管理使用单位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及时补充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持续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3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33起,为自1951年云南省有记录以来,火灾起数第二少的年份,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33‰,远远低于国家将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的指标,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面提升了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较好实现了年度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购买森林消防水泵≥100台,实际109台;购买森林防火水带≥40000米,实际50000米;购买灭火机≥100台,实际217台;购置森林火灾救援防护装备≥500件(套),实际500件(套);购买防火服≥600套,实际802套;发生森林火灾事故(件)起数≤46起,实际全年发生火灾33起。

质量指标:购置扑火装备、物资设备验收合格率为100%,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当年物资、装备采购完成率≥95%,实际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个人防护能力,实际已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0.9‰,实际为0.033‰;有效维护生态平衡,实际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灭火队伍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实际为97%。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看,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预算执行较好,各项指标均已如期完成。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全力推进项目落实,同时在今后的资金使用管理中,提前谋划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认真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共投入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预算15038.89万元。其中,《财政部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的通知》(财资环〔2023〕153号)共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2031万元(直接下达10547万元,清算2021—2022年多下达资金1484万元);《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分防灾减灾专项经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99号)共下达省级配套资金3007.89万元,专项用于保障云南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推进森林草原航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按照租机方案及时开展租机工作,规范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流程,开展综合性森林航空护林演练,提升应急能力。二是及时发现并处置火灾,协调跨省调机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共投入飞行经费预算15038.8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03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07.8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际执行11201.640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飞行经费执行8193.750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执行3007.89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落实《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资环〔2021〕90号),资金全部用于航空应急救援飞机租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布机计划,2023年云南省租用9架大型直升机,与应急管理部在昆明布局的2架直升机,共11架直升机共同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2023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33起,取得自1951年有记录以来第二少成绩,有效遏制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面提升了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较好实现了年度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布防飞机数量≥11架,实际布防11架(含应急管理部布防昆明2架直8a飞机);飞机飞行时长≥1444小时,实际飞行时长1342.01小时。

质量指标:实际完成飞行小时数/计划小时数≥80%,实际完成95.37%;布局计划完成率≥95%,实际完成90.91%;森林火灾受害率≤0.9‰,实际为0.033‰;完成跨省调机任务,实际已完成;航空消防补助资金执行率≥95%,实际执行率为68.11%;航空消防补助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资金执行率≥30%,实际执行率为68.11%。

时效指标:接到处置指令后响应时间≤2小时,实际均在2小时以内。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实际已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降低火灾对森林、草原的破坏,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实际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满意度需达到90%以上,实际为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看,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部分指标值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一定偏差。因部分标段流标,招标时间延长,导致部分机型进驻时间缩短,实际飞行时长未达预期;因市场机型不足,请示应急管理部将普洱站一架k-32直升机调整为m171直升机,布局计划完成率实际为90.91%。下一步,我们将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计划抓好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落实。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认真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财资环〔2023〕127号),下达我省2023—2024年度中央冬春救助资金35687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下达各州、市冬春救助资金37687万元(中央资金3568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已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社保卡上,资金执行率100%,提前完成春节前发放任务。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人员的救助,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分配下达救灾资金,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云南省冬春救助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完成了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安全温暖过冬。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232万人次,实际救助233.16万人次。

质量指标:资金下拨率100%,实际下拨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实际使用率100%;救助标准为严格按照救助资金、物资分配标准执行,实际已完成。2023年将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纳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全部拨付至县级,通过社保卡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

时效指标: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30个工作日,实际已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帮助保障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妥善基本生活,实际已完成;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实际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发生。

(3)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满意度≥95%,实际未接到受灾群众投诉。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2024年中央资金下拨后,省应急管理厅对资金实行日调度,派出工作组到基层督促资金的发放并指导各地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救助资金在春节前及时足额发放至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温馨过年,确保了圆满完成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积极总结“一卡通”资金发放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数据共享、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规定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将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次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洪涝灾害补助)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财资环〔2023〕58号)下达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1500万元,专项用于洪涝灾害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根据各地洪涝灾害受灾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下拨应急救灾资金;二是支持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支持重点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8月8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通知》(云财资环〔2023〕105号),将1500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至有关州(市)。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共执行资金1427.4万元,执行率95.16%。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的原则分配下达救灾资金;二是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管理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从各州(市)自评情况来看,部分州(市)部分乡镇资金执行缓慢。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64633人次,实际91213人次;投入防汛设备物资数量1066件、台等,实际5155件、台等;处置突发险情≥895次,实际718次;添置应急抗旱设备、物资≥759件、台等,实际添置867件、台等;提前转移避险总人次≥29307人次,实际转移25558人次;受灾地区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数量≥336间,实际336间;道路、沟渠、挡墙等损毁修复≥763立方米、公里等,实际修复6070立方米、公里等;受灾地区次生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数≥20次、个,实际排查144次、个;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200人,实际救助14950人。

质量指标: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100%,实际为95%;添置物资验收通过率≥95%,实际为95%;严格按照救助标准执行,实际已完成。

时效指标:30日内资金下达率100%,实际80%,部分县级地区未完成;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限为12月31日前,实际已完成;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完成时限为12月31日前,实际已完成。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实际已完成,综合各地评分,全省均达标。

社会效益指标:各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实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综合评价各地应急部门完成情况为“显著”。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5%,实际未出现投诉事件,综合各地评分,全省均达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部分地区资金下达不及时,采购工作推进迟缓,资金未执行完毕。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加强政策规定学习,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力度,开展绩效评价,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56号)下达云南省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300万元,专项用于洪涝灾害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补助2023年重点受灾地区:昭通市彝良县“6·01”暴雨洪灾、德宏州盈江县“7·28”山洪泥石流灾,支持2个重点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4年1月22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4号)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300万元全部下拨至有关州(市)。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昭通市彝良县150万专项洪涝资金正在分配测算中,暂未形成支出;德宏州盈江县150万专项洪涝资金正在物资采购中,暂未形成支出,预计今年内全部完成支出。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的原则,分配下达救灾资金;二是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管理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做好救防汛抗旱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下达时间晚,绩效目标暂未完成,有关资金使用单位正抓紧推进落实项目,预计今年内全部完成资金支出,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抢修公共设施数量≥15处、个等,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添置应急抢险设备物资≥1批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次生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数量≥15次,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

质量指标:添置物资设备验收通过率≥95%,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

时效指标:资金在30天内下达,实际已完成;在本年内完成添置设备物资,项目正在推进,实际暂未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各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实际未出现负面舆情,灾区社会秩序正常。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5%,实际未收到群众投诉。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部分物资设备需以政府采购形式购置,影响了总体绩效目标完成。下一步将督促有关地区加快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成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督促各地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56号)下达云南省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14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抗旱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全面提升抗旱减灾水平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尽力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对受旱地区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4年1月22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4号)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1400万元全部下拨至有关州(市)。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已执行736万元,执行率52.57%。664万元尚未执行,其中昆明市560万元资金已下拨至县(区),暂未形成支出;楚雄州260万资金已下拨至县(区),104万元暂未形成支出,预计今年内全部完成支出。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的原则,分配下达救灾资金;二是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严格管理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做好救防汛抗旱工作。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下达时间晚,绩效目标暂未完成,有关资金使用单位正抓紧推进落实项目,预计今年内全部完成资金支出,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投入应急抗旱力量≥20600人次,实际14965人次;添置应急抗旱设备物资≥23批次,实际12批次;解决临时用水困难人员≥194500人次,实际36263人次;解决灾区大牲畜临时用水数量≥29000头,实际3379头;抗旱浇灌面积(千公顷)≥28.2千公顷,实际50.5千公顷;抽水、拉水、提水等应急保供水≥31.05万立方米,实际21万立方米。

质量指标:添置物资、设备验收通过率≥95%,因昆明市、楚雄市资金未全部支出,实际80%;应急供水保障率≥96%,因昆明市、楚雄市资金未全部支出,实际80%。

时效指标:资金在30天内下达,实际已完成;在4月30日以前完成设备物资采购,实际暂未完成,预计可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灾区社会秩序正常稳定,实际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各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次,实际未出现负面舆情。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群众投诉率≤4%,实际未收到群众投诉。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部分物资设备需以政府采购形式购置,影响了总体绩效目标完成。下一步将督促有关地区加快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成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督促各地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印发《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56号),下达我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5700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根据各地地质灾害受灾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下拨应急救灾资金,补助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二是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人员搜救、转移安置、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补助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信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工作;三是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二)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4年1月22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4号)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700万元全部下拨至16个州(市),均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际执行3624万元,执行率63.58%。部分州(市)正在开展有关设备和物资的采购工作,预计今年内全部完成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管理专项资金,下拨资金全部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专款专用。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全省各州(市)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积极有效开展救灾行动,地质灾害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较好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据指标:出动抢险救援力量≥23106人次,实际完成55835人次;投入防地质灾害设备≥8641台、套等,实际完成20614台、套等;投入防地质灾害物资消耗≥10531套、件等,实际完成26831套、件等;及时处置突发险情≥192次,实际571次;添置应急抢险设备≥6996台、套等,实际3821台、套等;添置应急抢险物资≥86857个、顶等,实际完成25505个、顶等;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总人次≥3034人,实际9970人;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数量≥138间,实际53间;受灾地区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数量≥266间,实际203间;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投入35万元,实际投入951.5万元;受灾地区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治21起、次等,实际5564起、次等;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597人次,实际救助44618人次;帮助解决受地质灾害危害村组1个,实际帮助解决403个。

质量指标:添置设备验收通过率100%,实际通过率80%,部分县区正在采购设备,暂未验收;添置物资验收通过率100%,实际80%,部分县区正在采购物资,暂未验收;目前已采购的物资设备均通过验收,质量合格率均达到要求。

时效指标:30日内资金下达率为100%,实际已完成100%;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内、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完成时限为12月30日前、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完成时间为9月30日前,上述三项指标尚未到完成时限,目前未全部完成,预计能在时限内完成;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救灾资金后下拨至乡镇所需时间≤30日,实际部分县区资金下拨迟缓。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维护灾区社会正常秩序,实际已完成,通过救灾资金发放,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生活生产秩序正常。

社会效益指标:截至目前,未发生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实际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为0次。

(3)满意度指标

截至目前,未接到受灾群众对地质灾害减灾救灾工作的投诉,受灾群众投诉率≤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部分指标值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地区项目审批流程、采购程序复杂,各地项目实施进度不一。下一步,将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督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认真整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云南安宁产业园区草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共投入资金3954万元。其中,《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的通知》(财资环〔2023〕48号)下达中央资金24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安宁市财政投入资金954万元,企业自筹资金6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在统筹推动本聚集区(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按照要求建立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立并有效应用本聚集区(化工园区)危化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配置完善本聚集区(化工园区)公共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共投入专项经费3954万元(中央资金24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6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共执行资金1474.286305万元,执行率49.14%。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方案开展工作,资金管理使用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完成安宁产业园区草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平台完成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园区监测、危化品全流程管理、安全培训管理、移动app等11个模块,完成封闭化管理卡口、公共管廊监测设备、公共工程监测设备等建设。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聚集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1个,实际完成1个;聚集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模块≥6个,实际完成11个;聚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率≥95%,实际建设率100%;聚集区内企业平台接入聚集区平台率≥95%,实际80%,正有序推进企业接入;公共区域监测监控设备覆盖率≥80%,实际80%,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已安装,视频设备正在调试阶段;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建设任务完成率≥80%,实际70%,已进行现场封闭化管理、公共管廊、公用工程安装,即将安装易燃易爆大范围速扫设备。

质量指标:安全等保为2.0三级,暂未完成,正在开展等保测评;基本功能建设率为100%,实际100%,已开展11个模块开发;网络延迟、响应时间和稳定性达到指南要求,实际完成80%,正在开展软件测评;预警及时响应率≥95%,暂未完成,正在开展落实。

时效指标:建设周期≤1年,暂未完成,预计2024年3月30日开始线上运行,6月30日正式上线;事故处理完成率100%,暂未完成,正在开展。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聚集区内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暂未完成,预计可达到目标效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聚集区内企业满意度≥95%,实际未接到投诉情况。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看项目顺利推进,绩效目标暂无偏离情况,下一步将按方案继续推进项目建设落地,实现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不断强化聚集区(化工园区)对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防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有效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九、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的通知》(财资环〔2023〕154号)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371万元,专项支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昆明队4支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完成项目下达装备的采购、验收,装备管理规范,提升队伍先进适用装备的应用水平,队伍救援水平和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满足区域重特大事故灾害救援需要;二是通过定期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程、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等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模拟实战演练,跨区域、多灾种联动联训,进一步提高队伍快速出动、现场实战能力、救援协同能力以及队伍长时间、远距离救援自我保障能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2024年1月25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的通知》(云财资环〔2024〕10号)将11371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至有关单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共执行1542.71万元,执行率13.41%。其中,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东源队预算4395万元,执行112.71万元,执行率2.50%;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铁二局昆明队预算5650万元,执行540万元,执行率9.56%;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云南石化队预算265万元,执行265万元,执行率100%;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昆明队预算1061万元,执行625万元,执行率58.91%。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应急〔2022〕12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的通知)》(财资环〔2023〕154号)文件执行,专款专用。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目前总体绩效目标暂未完成。下一步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装备配备的通知》(应急厅〔2024〕4号)和2024年3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召开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政策解读视频培训会议要求推进项目实施,预计2024年内能够完成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支持建设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伍=1支,实际1支;支持建设国家隧道应急救援队伍=1支,实际1支;支持建设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队伍=1支,实际1支;支持建设国家危化应急救援队伍=1支,实际1支;为矿山队配备侦测搜寻类装备≥16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为矿山队配备破拆支护类装备≥2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为矿山队配备其他装备≥31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为隧道队配备侦测搜寻类装备≥2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为隧道队配备钻掘救援类装备≥1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为隧道队配备其他装备≥9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为油气队配备抢修设备≥3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为油气队配备其他装备≥5台、套,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

质量指标:各类车辆及大型装备按照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关标志标识规范进行涂装=100%,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各类车辆及大型装备安装数据采集终端,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相关指挥控制系统=100%,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队员装备操作培训通过率=100%,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建立装备台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提升事故灾害救援现场音视频、图像和数据实时传输能力,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验收通过率=100%,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矿山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提升矿山井下快速构建顶板事故救生通道能力,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提升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能力,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隧道救援生命通道快速钻进能力≥60米,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隧道救援人工导坑通道掘进能力≥50米,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1422毫米口径天然气管道应急封堵能力≥12兆帕,暂未完成,正在开展招标采购;事故灾害发生时,队伍响应应急管理部指挥调动,及时赶赴现场救援率=100%,实际100%;队伍全员参与实训演练覆盖率全年达到100%,实际100%;实训演练考核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实际已完成。

时效指标:建设周期≤1年,计划年内完成;实训演练计划完成率=100%,实际100%;无补给状态下自我保障时间≥72小时,实际经评测,至少可达到72小时。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在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中发挥救援协同作用得到提升;助力依托企业(单位)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发挥作用成效明显,实际均达到预定效益。

(3)满意度指标

接受服务的企业对队伍的满意度≥95%,实际100%;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队伍满意度≥95%,实际100%;应急管理部对队伍满意度≥95%,实际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争取尽早实现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云南省救援演习补助经费)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演习活动,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8844.6916万元。其中,《财资环〔2023〕149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云南省救援演习补助经费)的通知》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357万元;《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应急使命·2023”地震演习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72号)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487.6916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吸取借鉴“8·3”鲁甸、“9·5”泸定和“2·6”土耳其等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经验教训,选择预判地震高风险区构设演习环境,突出先期处置、组织指挥、救援协同、区域联动等内容,全面建设应急指挥协调系统运行情况,着力破解高山峡谷地区地质灾害救援难题,有效强化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行动能力,统筹推动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实战运用,强化民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共下达专项经费8844.6916万元(中央资金3357万元,省级资金5487.691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共执行资金8844.6916万元,执行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演习办成立前期就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细化项目预算支出,严密组织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明确支出责任,强化了资金的风险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演习于5月16日在丽江市顺利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以实际身份参加了指挥演习,在观摩综合演习后,给予了“非常成功,没有瑕疵”的高度评价。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地震演习科目数量≥43个,实际43个;地震演习参演人数≥4300人,实际参演人数4300人;参演大型航空器架数≥13架,实际13架;演习场场地使用面积≥1500亩,实际面积1500亩;演习场土地复垦面积≥400亩,实际面积400亩;模拟居民场景搭建面积≥40亩,实际面积40亩;观摩区搭建面积≥10亩,实际面积10亩。

质量指标:演习设备验收合格率≥99%,实际100%;演习设施设备故障率≤2%,实际无设施设备故障;本次演习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条数≤3条,实际无重大负面舆情。

时效指标:本次演习任务完成时限为2023年5月31日前,实际于2023年5月16日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全面检视地震风险区应急准备工作,有效检验抗大震救大灾综合应急能力,健全完善灵敏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提升重点地区抗御大震能力,经综合评定,均达到“效果显著”。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演习人员满意度≥90%,实际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次演习圆满顺利,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下一步,认真梳理总结此次演习的经验做法和不足,狠抓全省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以此次演习为契机,认真分析总结,不断积累全省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实战经验。在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绩效自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洪涝灾害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5.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绩效目标自评

6.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绩效目标自评表

7.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绩效目标自评表

8.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9.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10.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云南省救援演习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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