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第11期)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优惠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第11期)
2024-05-13 09:59:13     来源: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我省部署开展公路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5月2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全行业视频调度会工作要求,省政府召开全省公路保安全保畅通调度会,调度各州(市)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公路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副省长郭大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结合辖区内公路沿线灾害发生的情况,以及雨季即将来临的实际,细致排查,做好应急预案。要常态化做好监测预警,各级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公路沿线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整合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对长陡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涉险路段的监测,确保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有序。要提升应对处置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灾情、险情指挥调度命令畅行无阻,遇有重大情况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昭通市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月6日,昭通市委书记苏永忠主持召开第五届市委常委会第82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聚焦基础设施重点,加大日常巡查监测和隐患排查力度,严格落实“1262”机制和“三查”制度,坚持举一反三,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进一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我省部署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近日,省安委会、省消安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广泛发动自查自改。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对乡镇(街道)基层力量、相关行业部门有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动行业领域单位(场所)、“九小场所”、居民住宅物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通道、楼梯上摆放的可燃物、杂物,增设紧急逃生窗口,在消防车通道上增设标线、标志和标牌,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要开展集中执法。分级开展督导检查、交叉检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进行通报、曝光、交办和挂牌督办。各级相关部门要深化运用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各类障碍物和违规停放车辆,年内开展一轮消防车通道标识化“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基层力量常态化查处权责范围内消防“生命通道”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

《通知》强调,要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牵头发动基层力量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级消安委负责统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实时调度、分析研判、督导检查等工作。

我省印发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紧急通知

5月2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中央驻滇单位及省属企业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通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立即校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消除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民航、铁路等中央驻滇单位要深入分析研判汛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特点,聚焦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综合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大型游乐设施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汛期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突发事故灾害应对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做好矿山、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工贸、燃气、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水利、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灾害发生。

省安委办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15日至4月30日,省安委办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突出重点。聚焦“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国务院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工作,梳理形成属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工作落实事项25个“有没有”。二是密切配合。12家省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组成14个综合督查组,对14个州(市)开展实地督查,延伸检查33个县(市),抽查检查165家企业(单位)。三是真督实查。敢于发现指出问题,指导解决问题,深入查找责任空转虚化、监管执法“宽松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法律法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突出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共查出问题隐患近700条。四是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搞层层陪同,坚持“四不两直”开展实地督查,督查期间不召开汇报和反馈会、不专门查阅台账资料、不得要求党政领导陪同检查。

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视频调度会议

4月30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视频调度会议。

会议指出,自全省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统筹组织、有序推进,制发工贸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方案150份,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源头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等“七大行动”开展治本攻坚,全省工贸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保持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紧扣一条主线、落实一套清单、整治一批隐患“三个一”的标准要求,狠抓六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抓紧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2户钢铁企业、8户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持续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升级运行;二是全面开展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活动,全力组织涉钢、铝、粉等有关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常态化“清零”工作;三是启动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巡查预警,省级完成50户、州(市)级完成不少于15户、县级完成不少于5户企业的巡查预警;四是积极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省、州(市)不少于2个重点县,县级完成辖区重点工贸企业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五是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金属冶炼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有关企业完成诊断及整改;六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积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实际落实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疏散逃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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