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第9期)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优惠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第9期)
2024-04-28 11:14:37     来源: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

4月23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一季度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近期重点任务。副省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岳修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谨主持。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和表扬。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层次、源头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根治,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会议强调,一要全力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机制,动态排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推动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落实,切实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基层基础建设。二要加强公路隐患深度治理,紧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建立完善联合排查治理机制,加快推动全省700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智慧哨兵”工程建设。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大吨小标”货车、“非标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起底排查无牌无证摩托车,清理整治售卖“非标”摩托车行为,持续深化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四要加强客货运企业安全监管,压实“两客一危一货一网”重点车辆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货运主要通道、“四类场站”“四类企业”周边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周边修理场所监管。五要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深入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灵活勤务部署,开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地区、重点车辆酒驾醉驾集中整治,严防漏管失管。六要加强重点人群安全教育,紧盯“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警示教育,做精“美丽乡村行”等宣传品牌,加大交通安全公益提示。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

4月23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岳修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实干实绩彰显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交通管理“四项指标”明显下降,有力维护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牵引,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一要加强重点人群警示教育。强化高风险驾驶人研判分析,加强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精准宣传提示,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平安童行”交通安全进校园“五个一”。二要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对重点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开展1次安全教育;开展1次无牌摩托车大起底,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全链条打击;配合开展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低速电动车非法生产使用等专项整治。三要加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对近5年来发生事故致6人以上伤亡的264处平交路口、弯坡路段进行整治;对去年以来确定的183条重点路段隐患整治情况“回头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库水塘周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四要加强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整治。强化企业风险画像成果运用,每季度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进行1次全面检查。五要加强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建立“一早一晚”错时勤务机制,结合人流、车流变化灵活安排勤务;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部署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六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教育主题策划,提升宣传教育穿透力;推进“九个万”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持续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七要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排查,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全省文旅行业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启动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全省文旅行业启动2024年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实地检查工作,确保云南文旅市场健康、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按照部署,全省各级文旅部门将全面组织开展文旅、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文旅、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旅经营、公共文化、文物博物馆等单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情况、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消防安全情况、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汛情况以及旅行社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和安全带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检查,并要求在检查中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数据库,明确整治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圆满完成

4月16至19日,云南省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在昆明举办,全省16个州(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及危化科科长参加培训。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凯石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王凯石强调,一要客观分析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事故隐患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还未得到有效落实的形势。二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提高业务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抓实抓好重点工作任务。三要以此次学习培训为起点,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总结经验,努力做出成绩。本次培训由省级实战经验丰富的专家授课,讲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油气储存和加油站检查重点、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法律规定与工作实务等。

我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特种作业培训取证乱象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强化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严厉打击特种作业培训和取证乱象,近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部署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虚假培训,甚至伪造证件,考试机构监考不严、考培不分,纵容、参与甚至组织考生作弊以及部分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广告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时间从即日起到10月结束,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执法查处三个阶段,围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网络交易宣传平台等三类主体展开。专项治理期间,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和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相关规定,对培训机构的办公和培训场地、师资力量、设备实施、消防和制度建设等进行全覆盖复核,对考试场所场地建设、考评员队伍、考场规范运行、考试委托手续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培训考核领域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政府网站举报窗口等,举报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治理将淘汰一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把关不严的考试点,查办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培训考核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秩序,提升培训考核质量,打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环境。

省应急管理厅多措并举加强安责险监管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安责险制度落实,促进保险机构强化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实现安责险业务数据在线监测。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从监管执法、监督引导、在线监测等方面加强监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安责险专项执法行动,严格监管执法,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全面掌握承保机构为投保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情况,引导企业、保险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分行业类别梳理日常检查、调研、帮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等,协调承保保险机构开展针对性事故预防服务,确保服务质效。三是加强在线监测,督促承保保险机构及时将安责险业务信息上传至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承保、理赔、服务在线监测和数据共享。

保山市安全生产领域平稳运行1000天

一直以来,保山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两个至上”,着力“两个根本”,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自2021年7月13日以来,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截至2024年4月17日,保山市安全生产领域平稳运行了1000天。下一步,保山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十大行动”39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及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75项具体举措,抓严抓实各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始终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为社会经济大局安全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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